3月19日下午一场以“与法同行 护航青春”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会在济南中学礼堂举行。活动特邀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银龄护青春”志愿服务队,旨在通过真实案例与法律知识普及,增强学生法治观念,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中共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离退休人员党总支书记、山东省监狱局 “银龄护青春”志愿服务队成员丰帆,中共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离退休人员党总支纪检委员、兼第二党支部书记路作宪,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山东省监狱局“银龄护青春”志愿服务队成员于子涵,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警官孔庆东、倪凯、李敏,济南中学党委书记赵娟、副校长梁英波出席活动。

以案释法:敲响青春警钟 宣讲会由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二级警长于子涵主讲。她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从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入手,深入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其后果。在“常见的青少年犯罪”部分,于警官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揭示了校园欺凌、暴力冲突等行为是如何逐步升级为刑事犯罪的。她特别指出:“青少年犯罪常常由于法律意识的缺失和冲动行为引起,一次看似无害的‘打闹’可能带来终身的悔恨。”通过电影《少年的你》的片段和真实的庭审视频,学生们深刻体会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现场气氛变得沉重。

法律红线:明确责任与后果 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法律规定”,于警官详细解读了《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条款,阐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等重罪,经最高检核准可追刑责”的法律依据。她重点分析了抢劫、强奸等八大重罪的量刑标准,提醒学生:“法律不会因‘年幼无知’而网开一面,犯罪代价远超想象。”此外,于警官还结合《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民事赔偿、专门矫治教育等法律后果,并通过服刑人员家属的案例,警示犯罪对家庭与社会的深远伤害。“失去自由的代价不仅是青春,更会让父母背负一生的愧疚。”

学法守法:守护青春成长 于警官从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两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她引入国际通行的“五大警报”原则(视觉、言语、触摸、独处、约束警报),教导学生识别危险、保护隐私,并强调:“生命安全高于一切,面对侵害要敢于拒绝、及时求助。”针对学生提问,她结合真实案例解答了“如何界定校园欺凌”“遭遇性侵如何保留证据”等实际问题,呼吁学生“敬畏法律、明辨是非,用规则约束自我,用智慧保护自我”。 此次宣讲会通过真实案例与互动教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不仅强化了未成年人的法律底线意识,也为构建平安校园、预防青少年犯罪注入坚实力量。济南中学将持续深化法治教育,护航学子健康成长,让青春梦想与法治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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