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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以下简称高中资助)政策规范有序实施,不断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在总结各高中学校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职责任务

各普通高中应按照《济南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学校是落实高中资助政策的主体,应制定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实施细则,制定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的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等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等工作;开展高中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组织开展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工作;按时准确维护、录入审核各级各类资助系统有关信息;负责学生资助宣传、资助育人、信访投诉受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

二、资助范围

(一)政府资助

由济南市统一设立的高中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中特殊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等。

(二)学校资助

学校安排经费设立的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三)社会资助

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等依法依规出资设立的资助项目。

三、资助宣传工作

(一)抓住关键节点

各学校要开展经常性宣传,要在本地“两会”期间、招生、开学、毕业前后、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

(二)聚焦重点对象

各学校要将初中应届毕业生、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等作为主要宣传对象,重点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开展宣传。

(三)丰富宣传内容

各学校要全面宣传高中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成效、育人成果、工作经验、典型人物、舆情应对等。

(四)创新宣传形式

各学校每年按照招生时间及招生计划及时印制普通高中资助政策简介,并将简介、学校资助政策告知单发放到学生手中。各学校每年按照《资助政策展板设计图样》自行印制宣传海报,暑期学生资助宣传、新生报到、入学时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

同时,各学校要通过给学生或家长写“一封信”、张贴宣传海报、开学典礼、主题班会、走访重点人群、送政策下乡、校刊校报、板报、条幅、广告墙、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政策宣传的重心要下沉,把宣传工作辐射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要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不留死角。通过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QQ 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咨询。

四、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和省、市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起市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中特殊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五、资助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请

向学生发放《***学校资助政策告知单》。

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校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递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各普通高中学校每年8月31日前将市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年级。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免学杂费学生不需要申请,符合该政策的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由学校为其免除学杂费。

(二)认定、评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济南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教〔20212号)等文件的要求,制(修)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细化相关标准。同时,各学校结合家访等工作安排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按照认定细则,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学校认定办法根据省市文件更新情况应及时修订。

市级奖学金评选: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并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校奖学金评审工作。

(三)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市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等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形成拟资助名单,评审过程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评审记录存档备查。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结合济南市学生资助大数据平台、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全国资助系统数据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进行身份核实和新增。

(四)公示

拟资助学生名单应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得公示学生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超过公示期限的信息应及时撤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在资助系统中对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确认。

(五)资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人数和资金申请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待财政下发资金后,学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于每年5月31日前将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市级奖学金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所需资金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

高中特殊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根据同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时间,每年10月30日前,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济南市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市财政于每年12月31日前补助学校,不足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中解决。落实高中特殊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时应采取直接减免或免收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形式,避免出现先收后退现象。

六、资助育人工作

(一)主要目的

各学校要将资助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深入开展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方式

各学校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素质提升、生涯规划指导,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

(三)主要形式

各学校要结合学生特点,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开展丰富多彩的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培养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挥优秀受助学生励志引领作用,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强化资助育人成效;开展爱心传递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诚信之星、励志之星、感恩之星等典型评选及征文演讲;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及心理咨询与疏导;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培养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

七、系统信息管理

(一)信息录入与维护

各学校在11月10日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在校生信息。

(二)困难学生信息录入与维护

各学校要在11月20日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秋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和困难认定等级结果;在次年5月20日前对春季学期困难等级认定结果发生变更的,要及时维护。

(三)资助信息录入与维护

各学校应按学年/学期在各级各类资助系统录入国家助学金信息、特殊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信息、学校和社会资助信息。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时审核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名单以及地方政府资助名单。

(四)资金信息录入与维护

各学校在收到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后,按要求完成发放工作,并及时将资金发放信息录入资助系统。

八、信息安全管理

(一)系统账户安全

资助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要定期更新登录密码。

(二)系统数据安全

各学校资助系统应用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要求,严禁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资助信息。严格公示范围和内容,防止信息泄露,保护学生隐私。

(三)重大舆情应对

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重大舆情,要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回应。对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12345热线、信访等工作应积极妥善处理,避免责任上移。

九、资助档案管理

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对学生资助管理档案(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通知函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计划总结、督查考评等)、资助业务类档案(如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评审记录、公示名单及公示影像、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签领名单等)进行整理归档。各学校的财务管理部门要对(资金拨付文件、资金收支发放凭证、银行发放清单、签领名单、资金往来银行对账单、资金清算明细、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文件等)进行整理归档。

各学校要组织做好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建立和完善资助工作档案制度,及时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学生资助档案。归档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归档材料要有封面、整理有排序、归集有装订、分装有专盒、保存有专柜。

十、督查督办工作

(一)主要内容

市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对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制定、资助资金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审、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杂费申请、资助资金发放和信息系统应用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主要方式

建立高中学校资助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网上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督促学校规范执行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开通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号、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省济南中学

                                                                       2025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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