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济南中学委员会
党发[2004]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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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信息工作意见和内部稿酬奖励办法
2004年是深入贯彻和认真落实党的十六精神的一年,也是我校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信息报道工作,发挥好舆论先导、鼓舞斗志、凝聚人心、倡树新风的作用,维护和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激励全校教职工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促进学校的两个文明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调整通讯报道及信息小组,修订新闻信息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通讯员、信息员和广大师生搞好对外报道积极性。
一、通讯报道及信息小组成员:
组 长:卢文武
副组长:魏凤传
组 员:郑佐文 崔宝山 翟鲁斌 杨长寨 刘浩然 宋明宝
董洪海 荣 雷 谭照国 梁英波
日常工作负责:郑佐文
二、新闻单位级别划分:
(一)新闻类:
1、中央级新闻单位是指:⑴人民日报 ⑵人民日报(海外版)⑶工人日报⑷经济日报⑸法制日报⑹中国青年报⑺光明日报⑻科技日报⑼新华社内参⑽新华社每日电讯⑾经济参考报(12)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3)中央电视台
2、部、省级新闻单位是指:⑴人民铁道报⑵中国教育报⑶大众日报⑷省电视台⑸省广播电台
3、地市级新闻单位是指:⑴济南日报 ⑵济南铁道报 ⑶齐鲁晚报 ⑷市电视台 ⑸市广播电台 ⑹济铁电视台
(二)信息类:
1、部级:《铁路信息》
2、路局级:《情况反映》(党务) 《情况速报》(行政)
3、教委级:《情况交流》(党务) 《教育信息》(行政)
三、新闻报道稿件计奖办法:
1、校内新闻信息稿件的稿酬支付采用“按分计算,每分10元,每季兑现”的办法。
2、内部稿酬的审核依据。凡是被报纸、刊物、电台采用稿件一律送党委办公室存档,要以报纸原件和稿费通知单为依据。
3、内部稿酬的款源。重大和较大影响的稿件,由学校党委报上级党委,按有关规定支付。学校内部稿酬由行政拔款,学校党委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审核支付。
4、全年奖励办法。在平时拔付内部稿酬的基础上,按附表计分办法,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5分以上,奖励280元;二等奖:15分以上,奖励180元;三等奖:5分以上,奖励80元。年终获新闻、信息“双先单位”,给予集体奖200元。增设最佳新闻、最佳信息、最佳电视报道奖,每项奖20元。增设“中央级新闻特殊奖”50元。
四、通讯报道及信息有关规定和要求:
1、通讯报道及信息员坚持双月例会制度。会前要做好发言准备,汇报个人写稿情况,交流写作经验和体会,分析确立学校近期宣传重点及学习有关专业知识。
2、通讯报道员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善于捕捉信息,及时报道。宣传内容要客观真实,注意搞好第一手资料的调查研究。凡是在审核中发现报道失真,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稿件,除不予支付内部稿酬外,视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或相应的处分。
3、稿件的审查:属于报道学校、部门、个人方面的先进经验、事迹的稿件,应先送党委审查,并经通讯报道组组长或副组长核稿后再发稿。属于动态的消息类不予审查。
4、杂志、刊物及其它新闻、信息单位发表的文章、论文、稿件,按涉及学校内容、影响程度、相应计算分值,兑现稿酬,但不纳入单项奖的评选。
5、对省、部、局及局电视台用稿进行最低指标定量,完不成指标的通讯员不享受年终集体奖。
6、两人以上合作发表稿件,属校内人员平均计分。校外人员及电视报道除外。
7、通讯员要自建本人发、用稿台帐,每月向党委办公室通报、核对用稿情况。
以上各条适用于全校教职工。本通知解释权在党委办公室。
附:(一)济铁一中用稿计分标准
(二)2003年济铁一中通讯员用稿指标分劈表
2003年3月20日
主题词: 新闻信息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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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各党支部、年级
抄送:行政、工会、团委、人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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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铁一中用稿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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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导 方 向 |
计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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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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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标题简讯每条1分
2、有标题信息每条2分
3、有标题重点信息每条3分(超500字),6分(超千字)。
4、图片1幅另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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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时报
时代先锋网
新视听网
广电网
济南日报
济南教育电视台
济南电视台、电台
校园文体 |
1、无标题简讯每条3分 (头版另加1分)
2、有标题、照片每篇5分 (头版另加2分) 3、报纸头版1、2条、电视台1、2条及报纸其它版面头条另加6分。
4、500字、1000 字以上稿件分别另加5分、8分 ,超两千字加10分。
5、电视专题10分
6、图片1幅另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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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
齐鲁晚报
大众日报
山东电视台、电台
山东教育电视台 山东商报
山东工人报 |
1、无标题简讯每条5分 (头版另加2分)
2、有标题、照片每篇8分(头版另加2分)
3、报纸头版1、2条、电视台1、2条及报纸其它版面头条另加10分
4、500字、1000字以上稿件另加6分、10分,超两千字加12分,图片1幅另加3分。
5、 电视专题1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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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报纸、
电台、电视台
中国教育报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中国青年报 |
1、无标题简讯每条15分 (头版另加5分)
2、有标题文章、照片每篇20分(头版另加5分)
3、报纸头版1、2条,电台、电视台1、2条及报纸 其它版面头条另加10分
4、500字、1000字以上稿件分别另加10分、15分,两千字以上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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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计分标准中未能包含的内容由党委办公室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