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493001836U/2025-00027
- 发文日期
- 2025-02-10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济南中学
山东省济南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省济南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对学校安全、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校园发生火灾处理应急预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董 亚、赵 娟
副组长:杨封民
组 员:郑佐文、赵凌志、李仁军、高继峰、刘战军、刘雷、翟鲁斌、胡虎、王珊珊、张骏、于强、张海龙、李忠良、郭淑杰、张传铭、赵洪涛、李金星、荣雷、张群
二、工作程序
1.报警程序:
(1)工作小组成员或火情发现者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火警119)、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
(2)安全保卫科(张群、荣雷、胡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用哨声发出报警信号。
(3)通知门卫开校门,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组织撤离:
(1)总务主任(赵洪涛、李仁军)、通知工作组成员、志愿消防员并带领值班人员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政教主任(赵凌志、宋学锋)负责组织师生通过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现场。
(2)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各处室、各年级要组织教职工援救遇险学生并迅速撤离危险地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3.组织扑救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进行扑救。
(1)参加人员:志愿消防员及全体教职工。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携带消防器具赶往现场进行扑救。学生不能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领导小组指挥有关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学校物业电工迅速切断供电电源。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锹,水浸的棉被等。
5.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保护师生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师生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马上向向学校领导报告起火地点,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明起火原因,隔断火源,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报警时,要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处。
(6)工作小组人员应组织教职工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或送往医院就诊。